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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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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机构设置

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计划财务科4个内设机构,下设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城市规划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等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文秘(文电)、学习、宣传、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机要)、档案、信息、资产(实物)、后勤、保卫、信访和对外联络、接待等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各执法支队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计算机网络中心、道路监控系统、无线指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重大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各支队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监督科。

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执法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协调、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负责对行政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监督;负责跨区案件的协调和处理;负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承担预决算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各类装备计划、配备、保养、更新等工作。

(五)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1.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2.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25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2名。

3.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2名。

4.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46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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